惠州市惠阳(象岭)智慧科技产业园洋纳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编辑日期:2026-02-07 19:14:20 阅读次数:460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完成了《惠州市惠阳(象岭)智慧科技产业园洋纳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现根据要求开展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说明:本项目第一次公示时项目名称为“洋纳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且备注说明了“本次公示的项目名称为暂定名,项目最终申报名称以“广东省投资项目审批平台”的备案名称为准”。现根据发改部门备案意见修改为“惠州市惠阳(象岭)智慧科技产业园洋纳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项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获取方式:

(链接:https://www.alipan.com/s/ERAZoZsmupj 提取码:2ct7)

纸质报告书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联系索取。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敏感点的公众及单位。同时欢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与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意见或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格式及网络链接见如下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州市惠阳区惠投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2-3392516

电子邮箱:hyqct@huiyang.gov.cn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开城大道北18号三楼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及意见收集时间为自发布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相关说明事项

1)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本项目环评公参内容。